什么老大养什么小狗(人物篇①)
含剧透 · 建议观影后阅读
豆瓣原文 ↗九龙城寨太会做人设,做关系图谱。 什么老大养什么小狗。龙卷风最会养人,他身手好,心善仗义又心细,自己欲望不强烈,不会嫉妒自己的小狗,什么好的都会给小狗。所以信一被他养得漂漂亮亮,信赖老大,有些小调皮,有自己的想法,但又乖。有多信赖和顽皮捏——信一追捕搞事的陈洛军,陈洛军刀子抵着剃头匠龙卷风,想用他威胁信一。信一靠着门,对老大挑眉毛,还悠哉悠哉地点起了烟。如果不是被宠爱,小狗怎么敢这么放肆顽皮地看老大笑话。 但调皮小狗也很贴心。龙卷风吃东西吃一半,睡着了,信一给他取眼镜,想让他好好休息。结果刚眯着,被摔到棚子上的陈洛军惊醒,小狗就不高兴了,扒到窗户上对陈洛军龇牙。 信一非常依赖和关心龙卷风。龙卷风请陈洛军吃叉烧饭,信一在后面算账,眼睛不离龙卷风。两人一起出去,无论到哪里,信一都时时关注老大。细心温柔的老大,就会养出贴心的小狗。 信一得到了龙卷风的全部信赖。龙卷风是真正把他当作接班人来培养的,丝毫不藏着掖着。精明如秋哥,也看出来这点,请吃饭的时候,对信一、陈洛军、十二少,还有信一一帮小弟说:以后城寨都是你们这帮后生仔的天下了。 因为培养的好,信一明显心智更成熟,大老板带人攻占九龙城寨。龙卷风安排信一带陈洛军离开,自己去应付大老板的人。但四仔说“看好你的老大”。信一一句话都没多问,直接追着龙卷风出去。龙卷风说他怎么来了,没有听他安排走。信一说:你说我安排。看,小狗多么自信。可以想见他曾经从龙卷风那里得到过多少信赖和倚重,以致于在紧要关头,信一敢违抗老大的安排,让老大听自己做主。他知道老大不会骂自己,不会生自己的气,会肯定自己的能力。果不其然,老大冲他伸手,主动握住他试探的手,说:“我跟你。” 还有比这更甜的倒反天罡吗?! “家狗”和“野狗”也不一样。 信一是被爱惯大的“家狗”,信任依赖,安全感爆棚。陈洛军闯进来,信一抓人十分闲适。九龙城寨是他家,他老大的地盘,没有人可以在这里为所欲为——因为他相信他的老大,龙卷风在他心里无所不能,让他腰杆子挺得笔直。关门打狗而已,怕个屁。 大老板手底下的王九他们就不同。为啥捏?因为大老板天天训狗啊。陈洛军抓了袋子逃跑,大老板威胁“抓不回来打死你们”。王九刚拿下城寨,大老板骂他们废物。龙卷风从来不会这样训自己的手下,所以信一内心充满了安定。 信一的安全感爆棚到什么地步,龙卷风收留陈洛军,给他工作,请他吃饭,给他阁楼住,给他旧衣服,信一从头到尾都乖乖听龙卷风的,给陈洛军细细安排,非常坦诚地接受陈洛军进入这个大家庭,主动和十二少说:他以后也是城寨的一份子了。 他完全不怕的,因为龙卷风对他够好,足够宠爱,足够信赖,所以信一坚信:我才是大哥最爱的小狗,就算陈洛军来了,也不会取代我的地位。不焦虑,就不会嫉妒,不嫉妒,就不会针对。只有上位的人拿捏好分寸,心平,水稳,底下的小弟才会友爱。 九龙城寨要拆,信一也完全不在怕的,拆掉他就开卡拉OK厅。他是真正懂得龙卷风那句话的:城寨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他知道不管城寨在不在,老大在就好咯。 陈洛军是刚刚有家的“野狗”,非常没有安全感,扒着老窝不肯放手,找龙卷风宣誓“我不会离开这里”。龙卷风也很会rua小狗,就安慰他啦:你能一觉到天光,不是因为九龙城寨,是因为九龙城寨的人。秋哥上门来要仇人的儿子陈洛军。陈洛军什么都不在乎,他不在乎死,只在乎龙卷风会不会赶他走。他先被虎哥打,然后跟秋哥死战,一身的伤,都不怕,都没有龙卷风给他一掌心痛。他都快哭了。秋哥要杀我,打我,我没关系,连你也打我。 但被宠爱过的小狗也很好哄的。秋哥见一直袖手旁观的龙卷风帮自己,心情好了,让龙卷风杀了陈洛军,但龙卷风拒绝了。秋哥脸色变了,陈洛军脸色也变了——变好了。看吧,我就知道老大更在乎我,嘻嘻。小狗开心了。 秋哥恼羞成怒拿刀砍龙卷风,小狗们一拥而上,抱人的抱人,挡刀的挡刀。 看看,什么叫会做人、以魅力服人的大佬啊。 龙卷风就是啊! 他会拿命爱小狗,小狗也会拿命爱他。 虎哥也不遑多让,是个会养小狗的好老大。但他性格不同,所以养的小狗气质也不一样。虎哥行事作风比龙卷风粗糙,两个人相处有种互相龇牙打闹,但又关心对方的味道。粗心老大养闹腾小狗。 电影里虽然没有明说,但城寨里,重伤的十二少、信一和四仔三个面对大老板手下那么多人,怎么脱身?只有虎哥去捞人咯。陈洛军找虎哥问三人的去向,虎哥明显说气话:他们死了。是你害死了他们。虎哥捞回自己家的崽,崽被打得一身是伤,可不气坏了。但虎哥是那种老大包袱很重的人,气得鼻孔喷气,又拉不下脸直白骂人,只能讲气话。 虎哥跟十二少相处也是这样。十二少又有义气又开朗,整个人都很放松。大佬们聚会,他磨磨蹭蹭地,比迟到的虎哥还晚到。虎哥很宠他,这种时候他提前发火,秋哥作为外人不好说什么。虎哥一拳打过去,十二少敢拿手挡。挡完挨打,十二少嬉皮笑脸给虎哥捏肩。王九敢吗?大老板香烟碾他脸上,他疼了还得笑嘻嘻。差别这么大,只因为一个有爱,一个没爱。十二少知道虎哥不是真心想打他,就是玩闹而已,真的父慈子孝。 虎哥是个实在人,跟感情用事又天真敏感的秋哥完全不一样。他和龙卷风关系好,不讲口头的,都讲实在的。 龙卷风死后,虎哥把自己的崽捞回来,龙卷风的人信一和四仔也带回家护着。 陈洛军想找信一三人,虎哥怕他们再被陈洛军连累,不想暴露他们的行踪。但陈洛军很懂人心。他怎么打动虎哥?用十二少。他说:我做好了准备死在香港。龙哥和九龙城寨的仇我一定要报。如果有一天你出事,十二少也会同我一样。 虎哥是讲义和信的人。 有两个细节。 虎哥想要陈洛军替他爸偿还自己瞎掉一只眼。虎哥撞见十二少想送陈洛军走,十二少放下了手。这里能看出,十二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虎哥从头到尾没有为这件事训斥十二少。后来,大老板带人进攻九龙城寨,十二少想去帮忙,他说当初没有龙哥救我,我就没有命跟老大你。虎哥允许他去,只叫他别出事,你还有我这个老大要照顾。 看,虎哥的原则就是这么清晰,讲原则和平等交换,一码归一码。 崽,你跟陈洛军是好兄弟。帮兄弟,讲义气,他不高兴,但也不骂孩子。 十二少受过龙卷风的救命之恩,想去帮忙,虽然有仇人之子牵连在这件事里,但虎哥也不拦着。不过他提醒十二少:你记得龙卷风的救命之恩,可以,但你也要记得我这个老大,记得我们的情谊。 虎哥的帐算得很清楚,所以十二少跟着虎哥,被养得很有安全感,十二少对人也是这样。后面写十二少和信一的相处,再说这一点。 接下来就是反面教材,大老板。 大老板和王九,那叫一个父辞子笑。大老板是个非常敏感多疑的老大,所以他养的小狗也战战兢兢,没有安全感,到最后疯疯癫癫。 大老板的房子非常耐人寻味。他的卧室里装修豪华,床下压着刀,出了卧室,外面居然不是一套房子,而是空旷的仓库,卧室外面放着铁皮。这铁皮很妙,轻轻踩一下就会响,足见大老板有多敏感。大老板被杀那场戏,他走出卧室,我才看见外景。这时候我才理解,龙卷风为什么能半夜进入大老板卧室,为什么能不惊动任何人,为什么让大老板不要怪手下的小弟,只是他身手快。 大老板是一个内能量很小的人。因为能量小,所以攥得紧。他明明很能打,却不安。不信任王九,却不得不依赖王九。这导致他对自己手下缺少认可和正反馈。从头到尾,王九没从大老板那里得过一句好。正是如此,导致了王九最后对大老板的叛变。顺从,不满,到愤怒。大老板一露出疲态,王九立刻取而代之。 可以说,大老板的帮派是纯粹的暴力统治。暴力就是权威。因为大老板本人就是一个不讲规则,见利忘义,随时可以颠覆承诺的人。王九当然上行下效,在大老板手底下被养成了一条疯狗。 陈洛军逃入九龙城寨,王九和信一对峙的戏十分精彩。一条野狗闯进了别人家里,被宠爱的家狗放松闲适地溜达,守着家门。没爱的家狗在门外挑衅:有本事你出来啊!家狗根本不搭理他。毕竟,没爱的家狗,还不如野狗呢。 大老板由洪金宝友情出演,演技非常非常出彩。而饰演大老板头号马仔王九的伍允龙,演技也超级牛,两人的眼神戏处处精彩。一点一点看着缺乏安全感的王九,在恐惧铜制下变成了疯狗。 同辈们相处的细节,也呼应上一辈或下一辈的关系。人设叩得严丝合缝。 信一和十二少一看就是关系特别好的竹马。 这俩关系好到什么地步:我戴面具去教训人,不需要说,另一个也一起去帮忙;两人打群架,打得正酣时兵器不趁手,临时交换刀,帮对方看顾背后,同时低头看人,各种细节,同步率爆表。爱好也很合,都很喜欢戴墨镜装酷,看不清路也要戴。信一第一次登场在晚上,也戴了墨镜。 九龙城寨要拆,信一说,我要在这里开卡拉OK厅,十二少喊信一跟自己闯一片天。这里十二少的用词就很玩味,整部电影有很多“我跟你”“你跟我”,但十二少没用“跟”。因为他们俩是平等的,为什么平等,十二少也讲得很清楚:信一有人有身手。他跟虎哥一样,讲义,也原则清楚,头脑清醒。 他们关系好有渊源可寻——龙卷风救过十二少,信一则是龙哥最信赖的小弟。他俩各自的老大——龙卷风和虎哥关系也很好,所以十二少完全不把自己当城寨外人,随意进出。合情合理。 上一辈的关系也简单而精妙。龙卷风和虎哥都是秋哥的兄弟,秋哥要杀阿占的儿子陈洛军给自己妻儿报仇,龙卷风想保陈洛军,虎哥有一眼之仇。 一场抓人戏,十分精彩。上下两代人的关系、立场和性格丝丝分明。明明是打戏,穿插的镜头、动作和小细节,摆得极清楚。 古天乐在这部片子里实在迷人,坐在暴风中心抽烟,要命了。 龙卷风一个眼神,手下人都不动手,不参与。看得出龙卷风威望很高,底下人也很懂他,尊重和信赖他的决策。陈洛军一个自己人,秋哥一个多年大哥,龙卷风说不帮就不帮,信一和底下的人就不动,他们只听龙卷风的,没有自己的小心思,立场和龙卷风保持一致。 虎哥没有看龙卷风。他不需要龙卷风掺和,龙卷风有龙卷风的情谊要报,我的仇我自己报。心里的天平端得很明白。秋哥这个人就不一样,小心思很多。眼神一直给龙卷风,到最后命令龙卷风杀陈洛军,被龙卷风拒绝。 毋庸置疑,龙卷风关系最好的同辈人不是秋哥,是秋哥死对头的手下陈占。 龙卷风练剃须,整个码头的兄弟没有一个敢来,只有陈占来了。而且他不是第一次给龙卷风当小白鼠。龙卷风是剃头匠,也就是说,陈占一直给龙卷风,这个老大死对头的头号手下,当剃头小白鼠。只有足够信任,才敢这样做。 为了各自的老大,两个兄弟决一死战。龙卷风遵照陈占的遗愿,送陈占妻儿离开,兜兜转转,又救了陈占的儿子陈洛军。野狗被收留,就想永远当家狗。陈洛军不愿意离开城寨。龙卷风教他剃须,恰似当年他第一次剃须,拿陈占当小白鼠。只是人不再,手艺也远比昔日熟练。 九龙城寨的打戏好看,文戏更是精彩。文戏在精不在多,人物做得生动,贴实,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无限可以深挖的细节。 龙哥多出出育儿经啦!魅力越大,责任越大嘛! (一篇影评写不完,下一篇再写伏笔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