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的B面
含剧透 · 建议观影后阅读
豆瓣原文 ↗看完了《罪人》,让我想起了书架角落里那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是一种很奇妙的直觉牵引,于是我重新翻开了李的小说。当我再次读到那个闷热、迟缓、充满蝉鸣却又暗流涌动的梅科姆镇时,我突然意识到,这部恐怖惊悚片,实际上是在和这本半个多世纪前的文学经典进行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在那个黑白分明却又混沌不堪的年代,如果你是一个黑人,你该如何活下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用一种温柔而悲悯的笔触,塑造了汤姆这个完美的受害者形象。在重读小说时,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刻地感受到一种“窒息的无力感”。汤姆就是那只知更鸟,他勤劳、善良、甚至因为手臂残疾而显得毫无威胁。他最大的罪过就是试图在一个白人至上的社会里保持清白。李让我们透过斯库特纯真的眼睛,看到了这种清白是如何被体制性的偏见一点点绞杀的。在这个故事里,正义的希望寄托在白人律师芬奇的道德感上。我们为汤姆流泪,是因为他太无辜了,他的死亡是一场纯粹的悲剧,是文明社会的伤口。
然而,刚看完的《罪人》,我看到的是对这种完美受害者叙事的彻底颠覆。
《罪人》里的故事同样发生在那个时代的美国南方,虽然北方OK了,黑人还是很惨。但导演不再满足于展示无辜者的眼”。他把那种无形的、制度化的种族歧视,具象化为了真实的、嗜血的超自然怪物。这不仅仅是恐怖片的噱头,更是一种精准的历史隐喻:对于当年的黑人家庭来说,窗外那些披着白袍的30K党暴徒,和吸血鬼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他们同样非理性、同样渴望鲜血、同样无法通过讲道理来驱散。
在《知更鸟》里,面对指控,汤姆选择了相信法律,结果他死在了逃跑的路上,身中十七枪;而在《罪人》里,主角团不再相信那一套。他们知道,在这个被诅咒的夜晚,没有什么芬奇,法律也救不了他们。面对要把他们吞噬殆尽的怪物,他们选择了不再做那只只会唱歌的知更鸟,他们选择了成为罪人。
这不是道德上的堕落,而是生存策略的异化。为了在炼狱中活下去,你必须比恶魔更凶狠,你必须拿起武器,让双手沾满鲜血。读《知更鸟》时,情绪是哀伤与愤懑的,那么在看电影时,我的情绪则转化为了一种复杂的快意与沉重。快意在于,终于有人不再等待被拯救,而是主动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沉重在于,这种反抗的代价是必须剥离掉一部分人性,将自己也武装成某种意义上的修罗。
我发现,我在看姜戈时,还是有点看不懂后面的意思的,不知怎么的,现在好像有点开窍了。把书和电影放在一起,看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侧写。李的小说展示了光天化日之下的体制之恶,那是平庸的恶,杀人不见血;而《罪人》则揭开了黑夜里的生存法则,那是原始的、赤裸的丛林状态。
我觉得《罪人》是对《杀死一只知更鸟》最有力的一次补充,或者说是一次反驳。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苦难都能通过道德感化来解决。有时候,为了守护家人,为了活过今晚,你不能指望白人的良心发现,你只能依靠手中的猎枪和那股不服输的狠劲。在那个黑暗年代幸存下来的人,也许并不都像知更鸟那样洁白无瑕,他们身上可能带着泥泞、伤疤甚至是罪孽,但正是这些不完美,支撑着他们走出了漫漫长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