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夺魂索中的“罪魁祸首”
含剧透 · 建议观影后阅读
豆瓣原文 ↗这部电影真的是要命,得看很多遍:先看一遍剧情,看无数遍镜头,反复揣摩人和人的关系,再舔舔史都华的颜和各位演员的演技。所以我完全丧失了观影的正常感受。传记评价说希区柯克为了镜头去掉了原本舞台剧蓝本里一些微妙精巧的部分,导致剧情沉闷,然后票房不好?什么?沉闷?我一脸懵。这可是希胖最有雄心的实验电影之一,看的时候明明只觉得眼睛不够用,最后就跟史都华演的鲁伯特一样,我只能瘫倒大喊要“累死了”,所以匆匆记几笔目前想到的,以后再添吧。
1、这剧的罪魁祸首是谁?我认为是鲁伯特。
之前我在迷魂记的评论里说,希区柯克看上史都华的是那种“美国人”特色的真挚热情和孩子气,在这里,史都华的特色被放大成了一种旁观者的钝感,一种对世界研究过多,缺乏真实体验,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沟壑或者外界真正的危险毫无察觉或忽略了的迟钝感(在后窗里也是一样的)。 说得恶毒一点,这就是老欧洲眼中美国人的特点:历史短见识少(也算是一种纯真吧)。这种人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夸夸其谈,像局外人一样忽略了自己和黑暗的距离,最终心灵遭受外部致命一击,世界观会统统垮下来给你看。鲁伯特正是如此,他从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到疑惑不解,一步步卷入,最终发现了自己在这个事件中的位置(真相)——他是布兰登和菲利普的精神导师,这两个盲从的追随者眼中的他和他的自我认知截然不同。这个整日夸夸其谈的人类观察者终于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怒火中烧(羞愧难当?)地甩锅划清界限,并耗尽最后的力气击出了那三枪,我相信这件事之后,但凡鲁伯特还有一分羞耻之心,他都将坠入无尽的黑暗与痛苦。希胖后来吐槽说因为史都华要演,编剧不得不对鲁伯特这个角色做了些调整,我知道史都华一贯对反角的态度,所以最后结尾鲁伯特那一大套演讲和他之前厚颜无耻大谈猎杀低等人类的态度相比,颇有精分和甩锅的嫌疑。
史都华当时刚从战场回来,这个电影开启了他和希胖的十年合作。在希胖的四部电影里,他成功地与自己之前塑造的光明形象拉开了距离。也幸亏有这四部,我才真的get到了他的魅力和演技。史都华四十前后到五十岁左右真是他最成熟而有魅力的时候,简直了,年轻时活像个默片里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儿(还没有小白脸儿应该有的身材),中年这长相居然成了睿智和潇洒。实际上美国阳光男孩儿那种从头到尾咋咋呼呼的热情演法跟他35岁以后的颜不太相称了,生活多美好里我也是被后四分之一遭遇打击后痛苦不堪的乔治吸引的。
夺魂索就比生活多美好晚两年,真是史都华的颜巅。这个剧因为是希胖第一个彩色片,按传记作者的说法,希胖特意要求调色像黑白,所以整体出来是莫兰迪色,这种色彩凸显了史都华的漂亮,鬓角和发梢略微变成银灰色的棕发梳得一丝不苟,有了一种由普通皮毛变成貂皮的华贵,健康且有质感的肤色,锐利的蓝灰色眼睛几乎被调成了浅棕(后窗和迷魂记就完全是蓝了),深灰色的三件套穿得那叫一个有型,虽然还是有点驼背,但显得修长又潇洒,整个人有了由年龄带来的重量和质量(这部片子里还是瘸腿,他在希区柯克的四部电影里瘸了三部)。
2、布兰登明显是爱慕或者说倾慕着鲁伯特的,千方百计试图取悦于他,或向这位引路人炫耀自己的超人印记,证明自己超越了他。说这场谋杀是他献给老师的一封情书,不为过。而且从细节能看得出来,鲁伯特跟这两个孩子,尤其布兰登极熟,因此他才能看出哪里出了问题。可见之前他们确实非常亲密。但无论布兰登怎么干,他都和导师一样,是个银样镴枪头。脆弱不安的菲利普才是真的有杀人实行力(足够体力)的人,他是一个果断鲁莽的杀手,扭断鸡脖子证明了这一点,在谋杀一开始,也是菲利普扯着绳索。在担心被鲁伯特发现真相时,也是他有准备开枪的意图。但菲利普在精神上对布兰登的迷恋导致他甘愿被控制,看不清自己,其实他才是这里比较正常和最富执行力的人——他是相当于被布兰登和鲁伯特这俩货给带沟里去了,所以,最后他会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你们两个,他不是不知道布兰登对鲁伯特的恋慕,他是被布兰登拿来当了执行鲁伯特理论的工具了。
菲利普是艺术家(弹钢琴)——这是布兰登对他另眼相看的原因,有强韧的手指和足够的力量(布兰登杀完人打不开酒瓶子反而是菲利普开的),他有实施犯罪的肉体性,但精神脆弱,干的时候麻利,事后反而会被受害者吓到。布兰登说他杀鸡的趣闻时,我这个版本翻译错了,布兰登说菲利普被一只杀了以后跟Lazarus一样的鸡给吓傻了,字幕翻成了麻风病,其实是那鸡像圣经故事里的Lazarus一样“复活”了,大概是没杀透又爬出来了。菲利普听了布兰登这个故事简直气(吓)得要发疯,他激烈的反应带来了本片特别明显的一个和长镜头移动规律完全不同的,来自导演主观意愿的切换,给了鲁伯特一个好长的特写镜头,让他忽然悟到了一点什么。这是扯远了,无论菲利普多怂,反正身体性比布兰登和鲁伯特这俩货强,他俩从身体到精神都是不折不扣的夸夸其谈的懦夫。我忽发奇想,如果布兰登和菲利普有实际的性生活,我更愿相信布兰登远不如菲利普有吸引力,前者实在是哔哔得太多,干得太少了。
3、珍妮特真正爱的和在意的,应该是头一个来赴宴的那位金发小哥肯尼斯,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极力想在他面前表现得聪明能干。他们两人都是因为过于倔强和端着,没有办法好好交流,结果温柔的戴维去安慰外强中干的珍妮特,导致珍妮特移情于他。我觉得关于珍妮特没有那么爱戴维有两个暗示,一个是戴维和甩了她的肯尼斯极为相似(姨妈认错人就是一个信号,那对儿男鸳鸯讨论除了戴维可以杀谁的时候,也提到了肯尼斯),是肯尼斯的温柔版。另外一个则是尽管她一直对戴维赞不绝口(因为在座至少有两个前男友和自己未来的公公),但当老父亲在真心焦虑戴维为什么没有来时,宴会开始她去取餐,眼神毒辣的史都华问她:那你是什么感觉(是否因为戴维没来而焦虑)?她诧异地回答,我饿了。
其实戴维的条件并没有那么十全十美,他可能是个妈宝,片中没有出场的戴维的母亲在台词中可以看出来,她其实控制着所有的家庭成员,经常生病(迫切地需要周围人将一切注意力转向自己),对儿子的行踪极为焦虑,妹妹在谈话里显示出对她的不满,丈夫也认为她过于控制儿子,希望儿子能尽早独立(因此他很赞成珍妮特加入家庭)。我不认为珍妮特嫁给温柔的戴维,能和这个母亲相处和谐。所以戴维姨妈算命是有暗示的,她很快会结婚,但当时戴维已死,所以就像布兰登预料的那样,珍妮特确实有可能和金发的小哥复合。
4、尼采笔下高贵的人要实现的是合乎心意的统治(他们本来就是统治者),而不是粗暴无脑的大清洗(所以希特勒不可能是尼采认为的高贵的人,他根本不习惯统治)。他们对家丁、奴仆这种属于工具人阶级的人,是可以“妙语连珠”而且看上去极为可亲的(如果心情不好也可能完全翻脸冷血无情),导师和那对儿男鸳鸯都是如此,他们肆无忌惮地和女管家打情骂俏,同时纡尊降贵地接受她的管束和照顾。同样,我想起在哈利波特系列里,伏地魔显然也不属于高贵的统治阶级(麻瓜混血),格林德沃则是,所以前者发动的是类希特勒的大清洗,而格林德沃的诉求则完全不同,格林德沃要求的是某种更符合他心意的统治(至少前面没跑偏),因此他和邓布利多这样的人才能一开始互相理解、爱慕并且有过盟誓。我相信,格林德沃本人从本质上对“后起之秀”伏地魔是毫无认同之心的。
5、真正让我痛心的时刻,是戴维的父亲一反沉默、有礼和唯唯诺诺的常态,倾全力抗议男鸳鸯+导师那套狗屁不通的俏皮话的时候——这位压抑,温柔的父亲还不知道自己视若珍宝的儿子已经被这群货和他们的理论给活活扼杀了,就被放在几尺之外。如果说镜头从一开始就跟随这对儿男鸳鸯,无形中让观者有了一点共情,希望他们能顺利过关的话,应该就是在这个情节中,我彻底跟这仨货决裂了。
6、为什么受害者是戴维?我猜,因为戴维是完美的,良好的家境,很好的教育和智力,有正派的心和主流价值观(参见他的父亲),同时因为被母亲强力控制,又很善良温柔顺从。他完美到在布兰登看来乏味而低智(菲利普对他应该毫无感觉,菲利普只关心布兰登,他是被布兰登所惑),完美到在布兰登看来杀死他就如同把整个循规蹈矩的中产主流价值观踩到了脚下。他被害不是因为讨人厌,而是因为招人爱。还有一个原因,聪明活泼大方的珍妮特显然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女神,她也曾经和布兰登拉扯过,最后却选择了戴维,我觉得布兰登对此是非常介意的(不是因为爱珍妮特,而是因为被戴维这么个在他看来异常无聊的人盖过了),而布兰登真正一窍不通的品质,就是善良。
7、约翰·道尔(演布兰登那位)这个演员真的是太好了,可惜他这个长相在当年好莱坞黄金时期不大受待见,他是在百老汇成名后接了这个电影的。事实上我觉得他的演技和可塑性,比那几个所谓的黄金时代的男神(比如派克【对不起,我不是派克黑,但是就是忍不住批评他)强太多了,那几个非常受类型和外貌的限制。他有几个姿势眼神(尤其抽烟的时候)蜜汁像加缪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