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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夜生活】的地方特色与“二次曝光”全家福

李翼1 人觉得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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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旅游景点比剪刀手,甚至刻字留念,已经是非常要命的行为,而比之更“要命”的,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还在斯,比剪刀手和刻字留念,而《长沙夜生活》几乎就是这般的社会行为,以及电影语言。当然这是此处的五湖四海都很流行的,地方政府要搞旅游,“印”文化名片,给自家城市写首歌,拍部电影是最好,甚至是唯二的做法。但这符合一部电影的创作或制作规律吗?应该是背道而驰的吧。长沙和别的同级城市一样,有何特色?方言,粉,小龙虾,夜排档,脱口秀,摩天轮,跳河,离婚,还是醉乡民谣?老实说,我个人特别讨厌不断重复,或者自认为是标志性的地方“名词,动词或形容词”,比如巴适,过早,以及嗦粉,这跟网络热词没有本质区别,似乎只要异口同声下,就跟上了“潮流”,或者融入了“特色”,但这实在太过廉价,甚至浅薄。本来看起来是个“爱在”三部曲式的邂逅,到最后却还是个需要“二次曝光”的全家福叙事。倒不如是一个抑郁的长沙脱口秀演员,舞台上表现不错,但他的女友从未被他逗笑过,两人在长沙的一整晚,演员暗忖:如果这一晚,他还是不能把女友逗笑,两人就分手,他就会在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职业,甚至感情……